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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山东省煤炭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3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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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我省煤炭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正高级工程师申报范围:各市及省直各部门(单位)、省管企业等申报煤炭工程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申报范围:省直各部门(单位)、省管企业等申报煤炭工程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三)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四)外省专业技术人才委托评审的,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鲁单位或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委托评审,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五)省内职称自主评聘单位委托评审的,需向省煤炭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将书面反馈评审结果。

(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煤炭工程技术高级职称的人员,应符合《山东省煤炭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能源人事〔2024〕121号)所列相应职称申报条件。

(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按照《关于印发创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2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应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申报人员如需修改自动获取的继续教育信息,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维护个人信息后重新点击按钮获取。

(六)以破格方式申报评审的人员,需经业务能力测试通过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申报流程

2024年度煤炭工程技术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继续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含电子材料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需经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级审核后,由呈报部门报至省煤炭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审核。

(一)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连同其他纸质材料报工作单位审核。

(二)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依次逐级建立申报路径接收申报人员材料,并进行审核和逐级上报。

(三)呈报部门需与相关高级评审委员会建立申报路径,上报申报人员信息。以前年度已注册个人账户、单位账户和单位之间已经建立申报路径的,无需重复注册、建立。

四、申报、审核要求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申报系统据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对填报信息及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1)。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人员在系统中下载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并提供本人签字的《山东省煤炭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对照表》(附件3),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在申报系统上传至“上传其他附件”板块。

“专精特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除以上材料外,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详见附件6):①举荐报告,经举荐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举荐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在企业连续参保6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在企业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③工作经历证明。

(二)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应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重点审核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成果评价、成果发表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程序。对拟推荐人员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员说明原因。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推荐及公示情况进行把关。符合申报条件审核通过的,按程序签署意见,送呈报部门审核。

(四)呈报单位复核。呈报部门负责对个人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通过申报系统统一呈报省煤炭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五)严格审核把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负责,严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申报人,并告知原因。申报人员应及时查看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并接收退回材料。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对于审核把关不严,在初审中不合格率超过10%的用人单位,将退回所有申报材料责令重新审核后报送。

(六)补充完善信息。受理申报过程中,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并在申报系统中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不单独提醒。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申报系统查收,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原则上每人仅有一次修改完善机会。因提供材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未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未按审核意见补充修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等影响评审的,由申报人本人负责。所有材料一经审核通过,不再受理补报信息。

(七)涉密材料报送。申报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一律线下报送,不得上传申报系统。申报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后,由呈报部门统一线下报送。职称申报过程中发生失泄密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责任。

(八)纸质材料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申报系统导出,A3纸双面打印,原件,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和呈报单位签字盖章)。呈报单位应汇总制作《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加盖呈报单位公章(附盖章扫描件及系统导出电子版)后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要按照《申报人员花名册》的顺序手工编号(编号规则为正高级工程师从ZG001开始,高级工程师从G001开始,铅笔标识在材料首页右上角)。

五、申报纪律

(一)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不得有其它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各级有关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审核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积极稳妥地开展评审工作。审核不及时造成的影响由有关单位负责。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格履行申报人员的推荐公示程序,组织好材料呈报工作,对未履行评议推荐公示程序的,取消参评资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环节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解决,对因不负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报送时间

(一)2024年度煤炭工程技术高级职称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17:00,逾期将关闭系统,不再受理申报。

(二)初审通过后,各呈报部门汇总申报人员花名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等有关纸质材料(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1),报送至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8566号省能源局326房间。《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属个人档案材料,评审通过后及时报本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人事档案。

(三)各有关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申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沟通,不接受个人申报。请各呈报单位于9月25日前将本部门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负责人员名单(附件5)加盖公章后发至高评委办事机构电子邮箱。

(四)本次评审实行网上缴费,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可根据申报系统提示自主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进行缴费,过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收费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现行职称政策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有关政策执行。

联系电话:0531-51763626。

电子邮箱:snyjzgb@shandong.cn



附件: 1.材料报送及填报要求

           2.破格申报推荐表

           3.山东省煤炭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对照表

           4.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5.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审核人员名单(煤炭工程)

           6.“专精特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举荐报告(模板)、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山东省能源局

2024年9月13日

编辑:(人事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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