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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能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27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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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行政处罚标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能源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山东省能源局组织对《山东省能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能源法规〔2023〕157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山东省能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26日期间,通过以下途径以书面形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nyjzcfgc@shandong.cn

2.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一区4号,山东省能源局政策法规处(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51763616


附件:山东省能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能源局

2026年7月27日


信息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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