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省属单位、中央驻鲁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做好能源领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工作,根据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本次提名奖项包括科学技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项目(人选)除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省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2年(2023年1月1日前),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2023年1月1日前),并提供应 用情况和效益佐证材料;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国内单位,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完成整体验收。申报科学技术青年奖的男性候选人应于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权属的主要支撑材料不低于40%,第一完成人权属的支撑材料不低于30%。
3.2023年和2024年连续两年进入省科学技术奖网络评审但未获奖的项目(查重支撑材料占50%以上),本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推荐申报。
4. 项目所列主要创新内容(含专利、论文等)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山东省及其他省(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5.涉密项目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
二、推荐程序
1.单位推荐。拟推荐项目应按照《通知》要求,下载相应的申报“提名书”(word文档格式)填写。项目的所有完成人应在其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推荐单位汇总后于2025年3月21日前将提名书电子版(word版)、纸质版(第一完成单位盖章)一式2份及承诺书(第一完成单位盖章)、公示情况(第一完成单位盖章)报送省能源局。
2.项目遴选。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采取限项制。省能源局将对项目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3月底前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提名基本要求的项目,向其推荐单位发放登录账号和口令。
3.项目提名。省能源局将对拟提名的项目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列入2025年度能源领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名单。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发动本地区、本单位、本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并对推荐项目(人选)严格把关。
2.推荐单位、完成单位和完成人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提名材料以及相关证明不真实、不完整的项目,取消后续参评资格,并进行通报。
3.相关推荐单位可从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shandong.gov.cn/)登录“科技奖励申报系统”。请务必于2025年4月6日16点前按照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并完成材料提交。项目完成单位务必在该系统“历史论文专利查重”模块中,查询参评项目拟用论文、专利是否已在往年获奖项目中使用。
4.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联 系 人:王 澎 0531-51763626
赵建建 0531-81852349 15662752822
电子邮箱:sdsnyyjh@163.com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13632号401室(赵建建)
附件:1. 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
3.承诺书
山东省能源局
2025年3月11日
点击查看原文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能源领域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