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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28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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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各有关开发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能源新能〔2026〕15号),现将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名单(第二批)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建设规模。按照企业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复审、省级征求意见和评审程序,纳入我省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名单(第二批)共20个项目、装机规模183.3073万千瓦,具体名单附后。项目承诺于2027年前建成投产,对于未能按承诺期间全容量并网的项目,将移出建设名单,并与企业后续项目申报挂钩,同时,相应增加所在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二、强化服务保障。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指导开发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要明确市、县、企业三级责任人,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具备条件的项目如期开工、按期投产。国网山东电力要不断优化电网接入方案回复意见、接网工程建设、并网验收等工作流程,推动接网工程与项目本体同步开展工作,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项目提前并网。

三、加强建设管理。开发企业要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建设,保障项目顺利并网,确保配套储能同步建成投运,坚决杜绝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投机行为。要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实施全流程质量安全管控,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项目建成投产后,要及时完成建档立卡,积极申领核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不断提高“绿证”使用规模。


附件:2026 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名单(第二批)



山东省能源局 

2026年8月28日 


信息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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