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山东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规范我省能源领域能耗标准工作,近期我们组织有关起草单位对《燃煤发电机组供电煤耗率限额》《燃煤发电机组供热煤耗率限额》《炼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炼油企业单位能量因数能耗限额》4项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修订,并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公开征求意见。
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共识,现诚邀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及社会各界人士(含个人)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0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进行书面反馈(附件5),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 倩15069114509;
安春国15339965618(煤机);
孙阳阳18769788171(炼油)。
邮箱:anchunguo@spic.com.cn(煤机);
sunyy@sdis.cn(炼油)。
附件:1《燃煤发电机组供电煤耗率限额》(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山东省能源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