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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菏泽华汪热力有限公司#1等机组补充纳入适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机组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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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菏泽、淄博、滨州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适用范围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国能综通电力〔2023〕14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将东营万达热电有限公司#3机组、菏泽华汪热力有限公司#1和#2机组、淄博齐林贵和热电有限公司#4机组、滨州炜烨热电有限公司#3机组补充纳入适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机组清单。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2025年2月14日


点击查看原文件:鲁发改能源(〔2025〕84号)

编辑:(电力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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