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东 省 能 源 局
公 告
鲁能源公告〔2025〕7号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3〕13号)等部署要求,对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给予财政补贴,补贴资金分运营年度拨付到位。我局根据《山东省海上风电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建〔2024〕2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组织对东营市上报的2025年度海上风电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复审。经复审,东营市上报的3个海上风电项目补贴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补贴规模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开发企业 | 建设地点 | 补贴规模 (万千瓦) | 并网时间 |
1 | 山东能源渤中海上风电A场址工程项目 | 山能新能源(东营)有限公司 | 东营市 | 50.10 | 2022年12月 |
2 | 山东能源渤中海上风电B场址工程项目 | 山东渤海二号风电有限公司 | 东营市 | 39.95 | 2022年12月 |
3 | 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渤中B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 | 国华(东港)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东营市 | 50.15 | 2023年6月 |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结果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详细材料,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要求署真实姓名。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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