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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网】山东出台六方面24条具体措施,健全完善新能源消纳体系机制

发布日期:2025-01-10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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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新能源消纳体系机制 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文件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新能源规模化高水平利用,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全力打造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示范区,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提供坚强能源支撑。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薄在发布会上向与会记者介绍,消纳,是指将发电厂产生的电能输送到用户,让其得以有效利用。由于以风光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不稳定,同时电力又存在即发即用的特征,因此往往需要配合电网、调节性电源、储能等,才能有序提升消纳能力。

胡薄表示,《若干措施》围绕全面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聚焦六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措施。

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为更好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消纳的作用,实现新能源发展与市场建设协调推进,《若干措施》提出自2025年起,分类、逐步提高新能源市场交易电量比例,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政策调整优化;建设绿证交易服务平台,为企业参与绿证交易提供服务;鼓励企业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扩大绿电绿证交易规模,积极营造主动消费绿电的良好氛围。

创新开发利用模式。为满足企业绿电需求、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若干措施》创新提出采用新能源就近直供、绿电交易、新能源自发自用等模式,因地制宜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支持依托大型清洁能源基地,探索建设“风光氢氨醇”项目;支持以虚拟电厂形式,聚合分布式电源、可控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高质量常态化参与电力系统调节。

构建新型调节体系。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性、波动性等特点,需要利用各类调节资源,保障电力供需实时平衡。《若干措施》提出强化煤电基础调节地位,鼓励开展灵活性改造,提升机组调峰能力;加快推动电化学储能发展,鼓励新能源配建储能联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支持抽水蓄能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发展压缩空气等长时储能。

强化电网配置作用。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并网,电网工程建设需求大幅上升,需要适度超前谋划建设配套电网工程。《若干措施》提出加快推进烟威输变电、高地等主干网架建设,满足胶东半岛、鲁北等新能源富集地区送出需求;全面开展城市配电网扩容,加快推动农村电网升级改造;试点建设分布式智能微电网,推动形成分布式和大电网兼容并存的电网格局。

加强要素保障支撑。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加强用地、用海要素保障;完善新能源用地政策措施,健全用海分级审批和协同推进机制;提供项目接网一站式服务,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新能源消纳监测分析和预警,积极开展绿色电力消费宣传,强化部门会商,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积极构建政策友好、产业友好、生态友好的新能源发展体系。

信息来源:中国发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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