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能源动态

刘学军到济宁调研驻矿监督工作

发布日期:2024-05-31 17:03
浏览次数:

5月28日,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学军带队到济宁大统矿业有限公司调研驻矿监督工作,详细询问驻矿监督人员工作、生活情况,深入了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并就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治理能力的通知》,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出具体要求。

济宁大统矿业有限公司坐落于兖州市,隶属于天安矿业集团,矿井核定生产能力39万吨/年,已安全生产超过27周年,是省能源局驻矿监督的7个非公有制煤矿之一。自3月25日对非公有制煤矿派驻省级驻矿联系指导人员以来,省市县三级驻矿监督员认真履职,扎实工作,驻矿监督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严格落实驻矿监督“十必知”“十必到”“十到位”工作职责,督促煤矿建立健全常态化自查自改机制。二是强化工作督促落实。紧盯关键部位、紧抓关键环节,督促煤矿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隐患,督促煤矿及时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督促煤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积极主动抓好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刘学军要求,驻矿监督要找好着力点,着重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制度落实上做好“下达”。积极宣贯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引导大家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讲安全”。二是在问题反馈和典型推介上做好“上传”。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对发现的典型经验和成熟做法,做好梳理总结,及时报告宣传。三是在问题隐患整改上深挖“病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驻矿监督期间发现的问题隐患,在督促整改的同时,还要和煤矿一起分析问题原因、找出根源,帮助企业建章立制,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四是在治本攻坚中守牢“底线”。立足事前预防和超前治理,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高矿工素质能力和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编辑:(能源执法监察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我要纠错】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