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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开展“五一”期间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发布日期:2024-05-01 16:50 浏览次数:

5月1日,《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正式施行,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薄带队赴枣庄市督导检查“五一”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胡薄一行来到枣矿集团蒋庄煤矿调度指挥中心,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宣贯,并深入井下掘进工作面,查看煤矿现场作业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看望并慰问煤矿一线干部职工。

胡薄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4月30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守住守牢安全生产底线。5月1日是《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正式实施首日,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等新规定、新要求,细化实化安全措施,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要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扎实开展从业人员培训、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智能化建设等工作,切实把三年行动确定的目标转化为可操作、可见效的任务清单,一件一件抓进度,一项一项抓兑现,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策,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要抓住大规模设备更新机遇,大力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程,“一矿一策”制定推进方案,综合利用设备更新改造扶持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提升矿用设备安全保障水平。要聚焦“五一”期间安全生产,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强化24小时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各级煤矿监管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等方式,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

枣庄市能源局、山东能源集团、枣矿集团负责同志,省能源局相关处室人员参加督导检查。

编辑:(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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