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拟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六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现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全省重点区域散煤治理任务未按期完成。
二、整改目标
完成重点区域散煤治理任务。
三、整改措施及成效
立足“强化清洁取暖能源保供”职责,全力做好清洁取暖能源供应,保障“煤改气”“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用户的电力和天然气需求,确保民生和重点用户用电、用气不受影响。积极配合做好禁止散煤复烧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煤炭质量监管,指导各市组织开展煤质联合检查,督促煤炭生产企业建立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严禁不符合商品煤质量标准和标识不全的煤炭产品流入市场。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全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督促省内煤炭生产企业加快提升配套选煤厂装备水平,累计投资7.67亿元,实施选煤技改项目137个,选煤系统与工艺实现优化升级,提高精煤产率4.98%,矸石带煤率控制在1%以下。印发《山东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进一步就提高煤炭洗选加工质量、强化商品煤质量管理等作出具体安排,推动煤炭深度提质和分质分级利用,全面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2021-2022年供暖季,全省煤炭产量3042.42万吨,销售商品煤3079.31万吨;2022-2023年供暖季,全省煤炭产量2851.02万吨,销售商品煤2816.06万吨;2023-2024年供暖季,全省煤炭产量累计2887.68万吨,销售商品煤2813.05万吨。
二是全力争取气源供应。加大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三大油气公司对接协调力度;加强天然气供应情况调度,及时分析市场形势,有效衔接供需;修订完善天然气供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2021-2022年供暖季,全省天然气供应量106.7亿立方米;2022-2023年供暖季,全省天然气供应量102.9亿立方米;2023-2024年供暖季,全省天然气供应量112亿立方米,供应总体平稳有序。
三是全力保障电力供给。优化机组电力运行调度,根据机组供热情况,科学安排省内机组生产发电,千方百计提高外电稳定输入水平,确保电力供应稳定可靠。2021-2022年供暖季,全社会用电量314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5%;2022-2023年供暖季,全社会用电量3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2023-2024年供暖季,全社会用电量339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全省电力供需衔接有序。与省发展改革委共同编制印发《2023-2024年全省迎峰度冬电力负荷管理方案》《2022-2023年全省迎峰度冬电力负荷管理方案》,一旦出现供应缺口,优先保障煤改电等民生用电需求,确保居民温暖过冬。
四、验收销号情况
2024年10月18日,省能源局向省生态环境厅函报《关于商请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六项整改任务“全省重点区域散煤治理任务未按期完成”问题进行销号验收的函》。
2024年12月13日,省生态环境厅向省能源局出具《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三十六项的销号验收意见》,达到销号标准,可以开展后续销号公示等工作。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省能源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3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51763685
电子邮箱:snyjdlc@shandong.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8666号
山东省能源局
2024年12月19日
点击查看原文件:山东省能源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36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