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山东能源集团,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
根据根据各市上报的培训机构书面报告等相关情况,现将山东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15家培训机构予以公布,作为全省煤矿企业开展安全培训的依据。
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要依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 8011-2023),配备教学设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于7月1日前完成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建设;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培训范围组织教学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入推进安全培训督导检查,常态化开展抽考抽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不满足基本条件、培训走过场、假培训、只收费不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问题查处情况及时向省能源局报告。
请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山东能源集团及时将本通知传达
到辖区或权属培训机构和煤矿(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山东省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名单
山东省能源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