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验收移交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2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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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验收移交工作,加快推进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和有效利用,在前期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对《山东省采煤塌陷综合治理验收移交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山东省采煤塌陷综合治理验收移交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10月11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snyjmtc@shandong.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济南市旅游路28666号山东省能源局煤炭处(邮编:250014)。
电子邮件或信函请注明“《山东省采煤塌陷综合治理验收移交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0531-51763697
附件:1.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验收移交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验收移交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山东省能源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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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煤炭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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