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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8 13:51 浏览次数: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有关供电企业:

近期,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为切实落实好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聚焦聚力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办电成本

(一)提高办电便利度。各市发改、能源部门和供电企业要积极拓宽线上线下服务途径,在现有供电营业厅线下服务基础上,整合电子证照、电子印章、“企业码”等数字信息,推广使用“网上国网”等手机软件,拓展线上业务办理新渠道,提高小微企业办电便利度。

(二)完善办电流程。有用电需求的小微企业可在当地供电营业厅或线上办理渠道提出办电申请,授权供电企业根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调用营业执照、不动产登记证等电子证照办理相关业务,无需额外提供纸质材料。供电企业受理小微企业办电申请后,要及时开展现场踏勘,制定配套方案,组织线路施工。对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同一地址报装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办电业务,由供电企业负责公共电网至用户电能表的全部投资。

(三)严格办理时限。原则上,供电企业从受理小微企业报装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的时间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需对配电设施实施改造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二、推进“不动产+供电”线上联动过户

(一)加强信息共享。各市发改、能源部门和供电企业要推动电力业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信息贯通共享,实现“一网通办”。要明确“不动产+供电”线上联动过户业务流程和所需资料,常态化开展“不动产+供电”线上联动过户业务。

(二)简化过户流程。用户办理不动产过户业务时,可同步选择供电过户业务,由“房电联动系统”将相关申请信息推送至供电企业。供电企业获取用户不动产过户信息和相关电子证照后,及时核实用户信息,按程序办理,实现“不动产+供电”联动过户。

三、有关要求

各市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部门间沟通协商,简化办电


流程,降低办电成本,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我省“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省能源局将会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对各市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相关情况将纳入全省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年度综合考评。


山东省能源局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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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电力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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