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属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23〕8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本辖区内试点示范创建区域、创建项目申报工作。
一、试点示范内容
本次申报工作按照统筹部署、自愿申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重点在具备或临近生物柴油产能的区域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有申报意愿的市、省属有关企业按照《通知》确定的试点示范内容组织申报。
二、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组织本辖区内申报工作,省属有关企业可直接申报。我局对申报材料初步遴选后,按程序报送给国家能源局。
三、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于2023年11月27日前,报送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创建区域、创建项目。
联系人:巩淼,伍剑锋
电 话:0531-51763767
邮 箱:snyjkjc@shandong.cn
山东省能源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