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21〕254号)精神,经德州市推荐和专家评审,拟将国华齐河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列为2022年度储能示范项目。该项目位于德州市齐河县境内,规模100兆瓦/200兆瓦时,由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6日至9月13日。公示期间,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联 系 人:王 磊
通信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8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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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国华齐河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列为2022年度储能示范项目的公示
山东省能源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