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能源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山 东 省 能 源 局
公 告
鲁能源公告〔2022〕第11号
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共有枣庄矿山机电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3家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提交了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变更申请,经省能源局依规定程序审核,决定批准枣庄矿山机电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3家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变更的申请,现予公告。
附件: 1.枣庄矿山机电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2.山东天安安全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3.山东信力工矿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信息公开表
山东省能源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