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部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公告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对停产超过6个月的山东省滕州曹庄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枣庄市金庄矿业有限公司,撤消其原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现予以公告。
山东省能源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