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部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25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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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对停产超过6个月的山东省滕州曹庄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枣庄市金庄矿业有限公司,撤消其原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现予以公告。
山东省能源局
2022年4月24日
编辑:(安全监督管理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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