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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6 09:58 浏览次数: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企业:

《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政府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2022年12月10日省政府令第350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实践,是我省依法推进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省压煤村庄搬迁法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办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高度重视,凝聚了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推动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共识和期盼,对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能源可靠供应、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压煤村庄搬迁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办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深刻领会《办法》的丰富内涵

《办法》坚持保障搬迁村民合法权益与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并重,按照作出搬迁决定、协商补偿安置、加强监督管理的逻辑顺序展开,共5章32条。一是确定了压煤村庄搬迁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平等协商,政府主导、程序公开,因地制宜、节约资源的原则。二是确立了新的管理体制,厘清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三是明确了压煤村庄搬迁程序,确立了“县报、市批、省备案”的操作流程。四是规定了补偿安置程序,对补偿安置原则和办法等作了详细规范。五是建立了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压煤村庄搬迁中社会监督、村民全过程监督的作用。各级压煤村庄搬迁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深刻领会《办法》立法目的和丰富内涵,准确掌握其主要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推进《办法》贯彻实施。

三、切实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

各级压煤村庄搬迁管理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推动《办法》落地见效。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办法》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为推动《办法》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采取专题讲座、专家辅导、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解读《办法》规定的主要制度和精神要义。要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系统专项培训,确保全面准确掌握和领会《办法》基本精神、条款内容和工作要求,将《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各市压煤村庄搬迁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研究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办法和其他相关配套文件,加快建立完善有效衔接的政策体系。对已发布的涉及压煤村庄搬迁的规范性文件,凡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要及时调整、修改。要妥善处理新旧制度衔接适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畅有序过渡。

(三)切实强化组织实施。各级压煤村庄搬迁管理部门要对标《办法》规定要求,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实施计划和任务清单,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要强化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取得实效。要加强督促指导,积极关注《办法》施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协调解决,依法稳妥有序推进压煤村庄搬迁各项工作。

各市宣贯情况请于2023年3月底前以市为单位报省政府压煤村庄搬迁办公室。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山东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压煤建(构)筑物搬迁工作办理程序的通知》(鲁能源煤炭字〔2019〕212 号)予以废止,《办法》施行前已经批准的压煤村庄搬迁项目的验收,参照《办法》规定执行。




山东省能源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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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煤炭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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