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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1 13:54 浏览次数: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各有关开发企业:

根据《山东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保障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申报工作的通知》(鲁能源新能〔2022〕167号),我局组织各市通过“国网新能源云平台”申报了2022年市场化并网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公布2022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场化并网项目须落实土地(海域)利用条件,明确不占用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和林地,不涉及文物和军事设施,取得允许使用土地(海域)支持性文件,具备电网接入条件,开发企业自主承诺配置储能设施并明确并网时限。经开发企业申报、市县能源主管部门审核、电网接入论证、云平台储能情况排序和项目公示等程序,纳入我省2022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的项目共54个、装机容量692.956万千瓦,具体名单附后。

二、加强项目服务管理

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服务,指导开发企业全面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要落实市、县、企业三级责任人,积极协助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具备条件的项目于2023年上半年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及各级供电公司要与开发企业做好充分衔接,在接入系统方案评审、接网工程建设、并网验收等方面确保与项目同步开展工作,全力保障项目按期并网。要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项目提前并网。

各开发企业要承担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电网企业沟通对接,多措并举、规范高效、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建设,坚决杜绝“圈而不建”和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投机行为。本次未纳入市场化并网名单的项目可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参加后续市场化并网项目申报。

三、其他要求

各有关方面要全面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月调度机制工作要求,将2022年市场化并网项目纳入调度范围。请各开发企业及时登录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https://djfj.renewable. org.cn)和国网新能源云平台(http://sgnec.esgcc.com.cn)填报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行信息。项目及其配套储能,须按承诺期限全容量同步建成投运;对于未能按承诺期间全容量并网的项目,将移出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并相应增加所在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附件:2022年山东省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




山东省能源局 

2022年12月20日


查看相关文件、附件:关于公布2022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的通知

编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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