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单位、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建立〈“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实施监测机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立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库。项目库采用常年推荐、分批入库、定期发布的方式管理,并对入库项目实施信息报送、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
二、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省属企业,按照“揭榜挂帅”、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规划》重点任务(即“榜单”),组织好项目库相关项目申报工作,并填报《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推荐汇总表》。
三、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信息表》,并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入库项目承担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项目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按季度填报入库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重要进展情况应及时报送。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及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省属企业,将《项目信息表》及加盖公章的《项目推荐汇总表》,于2022年11月20日前反馈省能源局。
联系人:张盟 伍剑锋
电 话:0531-51763671
邮 箱:snyjkjc@shandong.cn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建立《“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实施监测机制的通知
山东省能源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