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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揭榜挂帅”中榜单位(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4 17:32 浏览次数: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推动《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按照省营转办有关工作安排,省能源局组织开展了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揭榜挂帅”活动,现将第三批重点改革任务有关情况公布如下。一、中榜单位

根据各揭榜单位制定的攻坚实施方案,经我局认真研判筛选后,确定相关改革任务中榜单位如下:

1.提高办电便利度:枣庄市能源局、济宁市能源局、临沂市发展改革委、威海市发展改革委、聊城市发展改革委、滨州市发展改革委;

2.提升供电可靠性:泰安市能源局、临沂市发展改革委、德州市发展改革委。

二、工作要求

各中榜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获得电力”工作对提升我省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改革攻坚任务落实。请各中榜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改革工作成果和相关材料报送至省能源局电力处。本次“揭榜挂帅”活动(共三批)将作为年度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指标,下步,省能源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相关情况进行评审验收,并在2023年上半年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按时完成改革任务且完成质量好的单位,将适当给予加分;对未完成改革任务的,将予以扣分并暂停参与下年度“揭榜挂帅”活动资格。

联 系 人:周宏庆,翟东桢

联系电话:0531-51763686

邮    箱:snyjdlc@shandong.cn


附件: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揭榜挂帅”中榜单位(第三批)




山东省能源局

2022年11月7日

相关文件:关于公布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揭榜挂帅”中榜单位(第三批)的通知

编辑:(电力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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