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东 省 能 源 局
公 告
2020年 第13号
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规定,经山东省能源局依规定程序审核,公示期无异议,决定批准山东信力工矿安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业务范围增项(增项信息见附件),有效期至2025年1月12日,现予公告。
附件:山东信力工矿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业务范围增项信息.pdf
山东省能源局
2020年11月10日
山东省能源局公告 2020年第13号
山 东 省 能 源 局
公 告
2020年 第13号
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规定,经山东省能源局依规定程序审核,公示期无异议,决定批准山东信力工矿安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业务范围增项(增项信息见附件),有效期至2025年1月12日,现予公告。
附件:山东信力工矿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业务范围增项信息.pdf
山东省能源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