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深入推进山东省“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6-04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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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大数据局、山东省能源局联合印发《深入推进山东省“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制定背景、制定依据和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当前,全球能源革命与数字革命交汇演进,发展“人工智能+能源”既是顺应技术变革的时代要求,更是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战略抉择。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明确提出以人工智能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能发科技〔2025〕73号),提出要加快人工智能与能源领域深度融合,支撑能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落实国家战略部署要求,结合山东省能源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和过程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能发科技〔2025〕73号)等国家文件要求,衔接山东省能源发展相关规划、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及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等地方部署。同时,多轮征求并充分吸纳有关省直部门、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各有关能源企业及数智化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建议。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围绕人工智能与能源全产业链深度融合主线,明确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核心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立足服务能源强国建设、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以人工智能与能源产业链深度融合为主线,实施六大智慧赋能行动,依托“揭榜挂帅”推进应用场景建设,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到2028年,全省“人工智能+”能源融合体系与产业生态基本建立,落地十个以上标杆应用场景;到2030年,建成技术领先、生态完善、安全可控的智慧能源体系,打造全国重要的“人工智能+”能源创新策源地与产业发展高地。

(二)重点任务

一是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强基行动。包括攻坚能源数据处理、专用芯片、能源专业大模型等核心技术;推动形成算电协同发展模式;搭建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推动产学研协同;建立技术装备标准体系,推广智能装备与集成应用模式。

二是开展规划设计智慧赋能行动。包括建设电网智能规划决策体系;实现新能源项目智能选址、布局优化与合规校验;推进火电厂厂区布局、设备选型、系统流程智能化设计。

三是开展建设运维智慧赋能行动。包括能源项目智慧工地升级,实现安全、进度、环境智能管控;构建电网、新能源、火电全生命周期智慧运维体系,推广智能巡检、故障预测、智能调度,提升运行稳定性。

四是开展调度运营智慧赋能行动。包括培育主配电网协同智能调度能力;优化新型储能充放电策略与运行效率;建设新能源功率精准预测体系;强化火电智能调控,提升灵活调节能力;构建综合能源智慧管控体系,实现源网荷储协同优化。

五是开展化石能源领域智慧赋能行动。包括推进煤炭勘探、采掘、设备运维、安全预警全链条智能化改造;实现油气勘探开发、管道采输智能监测、调度与效率提升。

六是开展本质安全保障智慧赋能行动。包括构建能源全链条智能安全监测体系,推行智能化安全管理平台,强化风险智能预警、隐患排查与应急处置,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三)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省有关部门、各市、能源企业协同发力;强化政策要素保障,统筹资金扶持,支持优质成果申报推广;推进先行先试示范,通过“揭榜挂帅”打造标杆、以点带面;深化内外开放合作,引入高端资源,优化发展环境,集聚优质人才。

点击查看源文件:http://nyj.shandong.gov.cn/art/2026/6/4/art_100393_10312173.html


信息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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