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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000MB28526373/2023-00008 分        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山东省能源局 发文日期 2023-02-1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2-28 13:55 浏览次数:

2023年年初,省委、省政府研究确立了《关于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其中第7条涉及“获得电力”领域。为做好配套政策实施,省能源局会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通知》出台背景

2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鲁政发〔2023〕1号),聚焦聚力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持续巩固“稳中向好、进中提质”良好态势。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政策实施细则研究起草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省能源局会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研究起草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实施范围和流程,并督导各市发改、能源部门和各供电企业做好工作落实。

二、《通知》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办电成本。

一是提高办电便利度。各市发改、能源部门和各供电企业要进一步拓宽线上办电服务途径,推广使用“网上国网”等手机软件开展办电服务工作,提高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划分可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名录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工商个字〔2015〕172号)等文件)办电便利度。

二是完善办电流程。有用电需求的小微企业可在当地供电营业厅或线上办理渠道提出办电申请,供电企业受理办电申请后,开展现场踏勘,制定配套方案,组织线路施工等工作。对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同一地址报装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办电业务,由供电企业负责公共电网至用户电能表的全部投资。

三是严格办理时限。小微企业客户业务办理流程分为申请受理和装表接电两个环节,供电企业从受理小微企业报装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的时间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需对配电设施实施改造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二)推进“不动产+供电”线上联动过户

各市发改、能源部门和供电企业推动电力业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信息贯通共享,实现用户不动产与电力过户“一网通办”。用户办理不动产过户业务时,可同步选择供电过户业务,由“房电联动系统”将相关申请信息推送至供电企业,实现“不动产+供电”联动过户,避免用户重复准备资料和多次往返供电营业厅,提高群众“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效率。

三、有关要求

要求各市积极做好部门间沟通协商,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我省“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查看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通知


编辑:(电力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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