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国等11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立省级财政补贴机制支持天然气发电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天然气属于低碳清洁能源,我省发展天然气发电有利于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撑电力供应保障,提高电网、热网、气网调峰能力。为此,我局组织赴广东、江苏等省份开展实地调研,充分借鉴两省燃气机组发展的经验做法,并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牵头制定了《山东省燃气机组建设工程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全力推动我省天然气发电项目规划建设,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增强我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行动方案》将以省政府的名义印发实施。
《行动方案》中明确“2022年,开工建设燃气机组项目560万千瓦左右,到2025年,在运燃气机组规模达到800万千瓦,到2030年,在运燃气机组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
针对天然气发电成本高的问题,立足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多渠道疏导成本政策,一是制定出台重型燃气机组“容量电价+电量电价”两部制电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等政策,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配套政策,鼓励分布式和“风光燃储一体化”燃气机组项目开展市场化交易,合理疏导投资运行成本。二是将燃气机组调峰能力视作可再生能源配建储能容量,通过市场化租赁方式,进一步降低建设运营成本。三是鼓励相关市给予适当财政补贴。为此,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3月份印发了《关于天然气发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154号),我局也牵头开展“十四五”重型燃气机组示范项目优选评估,公布的示范项目优先执行上述相关扶持政策。
感谢对我省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能源局
2022年5月17日
(联系处室:省能源局电力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