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炭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省能源局于9月28日-29日组织对枣庄、济宁等市煤矿企业煤炭资源回采率及特殊和稀缺煤类综合利用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煤炭资源回采率及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煤矿生产任务下达、煤矿生产能力相关信息登记和公告、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优化开拓生产布局、严格控制劳动定员、严格控制开采强度等情况。
二、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抽取对象为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湖煤矿和枣庄矿业(集团)济宁岱庄煤业有限公司2处煤矿,通过现场检查,提出问题及建议4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山东省能源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