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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能源局公告 2021年第5号

发布日期:2021-08-18 14:53 浏览次数:

山 东 省 能 源 局

公    告


 2021年 第5号


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规定,经山东省能源局依规定程序审核,决定批准中检集团公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法定代表人由张盛敏变更为李旗的申请,有效期至2025年1月12日,现予公告。


附件:中检集团公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山东省能源局

2021年8月18日  



编辑:(安全监督管理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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