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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能源局公告 2021年第4号

发布日期:2021-08-18 14:48 浏览次数:

山 东 省 能 源 局

公    告


 2021年 第4号


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规定,经山东省能源局依规定程序审核,决定批准枣庄矿山机电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授权签字人变更的申请,有效期至2025年1月12日,现予公告。


附件:枣庄矿山机电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授权签字人及授权签字领域)


山东省能源局    

2021年8月18日  


编辑:(安全监督管理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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