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省煤炭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19 17:00
浏览次数: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1号)要求,为推进煤炭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省能源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煤炭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以下邮箱提出意见建议:
省能源局人事处:snyjrsc@shandong.cn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liyongyan@shandong.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
附件:《山东省煤炭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山东省能源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19日
编辑:(人事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我要纠错】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