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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省煤炭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19 17:00 浏览次数: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1号)要求,为推进煤炭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省能源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煤炭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以下邮箱提出意见建议:

省能源局人事处:snyjrsc@shandong.cn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liyongyan@shandong.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


附件:《山东省煤炭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山东省能源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19日         


编辑:(人事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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