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000MB28526373/2021-00137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山东省能源局 发文日期 2021-06-02
文        号 鲁能源电力〔2021〕10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关于碳约束框架下煤电产业发展的建议》

浏览次数:

刘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碳约束框架下煤电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以及省委、省政府能源结构调整“三个三分之一”的要求,为实现能源结构“降压减负”,我省大力实施“四增两减一提升”工程,即聚焦可再生能源、核电、外电入鲁、天然气“四大板块”做加法,在煤炭、煤电“两大行业”做减法,同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培育发展能源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提升新型能源发展水平。

目前,省能源局正结合“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为任务目标,积极研究电力行业低碳发展路径,科学统筹安全保供、清洁低碳同步发展,制定更加积极的新能源发展目标,增量用电主要依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生力军成长为“双碳”目标的主力军。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对煤电发展方向也做了专题研究。“十四五”期间,煤电对经济社会的托底作用依然不可或缺,在其电力系统中的角色将逐步由供电主力向基础性、调节性电源转变,兼顾工业供汽和居民采暖任务,发挥“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下步,我们一方面要确保新形势下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同时,推动煤电行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快推动其他基础性、调节性电源建设,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以提高大规模新能源消纳水平。

一是科学统筹推进煤电行业转型升级。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全面关停淘汰中温中压及以下参数、年平均供电煤耗高于304克/千瓦时或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低效煤电机组;对于确因热力无法接续不能关停的,实施改造升级或转为应急备用电源,提高煤电节能减排水平和热力保障能力。从严控制、按需推动煤电机组规划建设,原则上除保障民生供热的机组外,其他煤电机组不再纳入“十四五”规划,对于纳入规划的民生供热项目,须严格落实减容量、减煤量相关政策。充分发挥现有煤电机组电力保供和电网调峰作用,配置一定比例的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在电力、热力供应出现缺口时随时可开启发挥作用。

二是加快推动核电等基础性电源发展。在煤电行业装机保持稳定的情况下,推动核电、天然气发电发展,确保基础性保供能力稳定。核电方面,抢抓国家核电发展机遇,积极有序推进海阳、荣成、招远等沿海核电厂址开发建设,强化后续储备厂址保护和研究论证,具备条件的适时启动开发;天然气发电方面,结合我省天然气环网干线和LNG外输管道建设,在济南、青岛、烟台等气源保障条件较好的城市发展集中式热电联产天然气发电,因气源对外依存度高,同时加快储气能力建设,确保气源紧张时期可靠供应,热电联产类天然气发电热力管网要和现有煤电热力管网连接,互为备用,确保冬季热力稳定供应。

三是多措并举提升电力系统调峰能力。一是实施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灵活性改造,纯凝机组最小技术出力达到30%以下,热电联产机组达到40%以下。二是加快储能发展,优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优先调度储能参与调峰,提高储能设施参与深度调峰的补偿标准。三是因地制宜布局调峰类天然气发电,在供气管道沿线和用电负荷中心建设天然气调峰机组。四是加快推动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建设,积极向国家汇报争取省外来电参与省内现货市场,早日实现现货市场不间断运行,通过市场调节手段引导可调节性电源和用户自主参与调峰。

感谢您对我省煤电产业发展的支持和关注,希望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山东省能源局

2021年6月2日



(联系处室:电力处

联系电话: 0531-68627725)



信息来源:办公室
【我要纠错】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