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各党支部(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纳入局机关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研讨内容。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30日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通过“学习强国”“灯塔在线”等平台加强日常学习,了解主要内涵、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认真贯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全省优化法治环境攻坚突破部署会精神,全面完成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 2021 年工作要点涉及我局的14项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制定印发《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2021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分解11项重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第一责任人履行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涉及我局25项任务,按期完成20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5项。
三、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程
积极提报立法计划,《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申请列入2022年政府规章一类立法项目。密切关注《能源法》国家相关法律立法进程,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立法起草工作的通知》,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法前期工作。组织对《煤炭法(草案)》《电力法(草案)》以及《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条例》《山东省大《山东省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办法》等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四、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遵守落实《山东省能源局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规定》,局机关和有关事业单位以及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责。按照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政策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重大政策制定工作,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二是抓好权责清单运行管理。做好国家“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行政许可事项下放承接工作。根据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形,对《全省能源系统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修正“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等2个事项;取消“特殊和稀缺煤类资源无法开采回收批准”等4个事项。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和审核工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起草程序规定》,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编制,“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核能发展规划2个事项列入2021年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定《省能源局省政府合作协议合法性审查办法》。按照《山东省能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办法》等6个办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做好认定、审核、备案、评估、清理等工作,进行文件、合同等合法性审查42件、公平竞争审查22件。修订《山东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4件。
四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组织清理与新《行政处罚法》不一致的涉企行政处罚的地方性法规,清理规范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立的罚款事项。修订《省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省能源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工作,赴枣庄等市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中济安全评价有限公司2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五是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妥善处理行政纠纷和争议。及时收集矛盾焦点和相关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注重化解矛盾,有效预防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不断提升应诉能力,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部门间沟通会商机制,妥善处理压煤村庄搬迁补偿行政复议申请等,避免产生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纠纷。
五、搞好普法宣传
一是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和考核。组织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举办宪法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组织全局人员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在线”等平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以及行政执法资格证培训考试。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省能源局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制定2021年度重点普法宣传计划12项,梳理常用法律法规规章10余件。组织《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宣传活动。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奖答题,制作普法宣传的公益广告、短视频、微电影、漫画、动漫等普法作品。第八个“国家宪法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期间,组织收看年度法治人物颁奖典礼,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展示,通过办公楼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口号等。
山东省能源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