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000MB28526373/2020-00127 | 分 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能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0-09-21 |
文 号 | 鲁煤培发〔2020〕8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关于开展2020年第四季度煤矿矿处级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山东省煤矿培训中心2020年第四季度煤矿矿处级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全省各类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副矿处级安监部门负责人、领导干部带班下井人员;集团公司安监局所有安全管理人员、集团公司职能部门正副职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10月12日至10月16日
第二期:10月19日至10月23日
第三期:10月26日至10月30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
第四期:11月2日至11月6日
第五期:11月9日至11月13日
第六期:11月16日至11月20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
第七期:11月23日至11月27日
第八期:11月30日至12月4日
三、有关事项
(一)培训规定。对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每年需进行脱产培训。同类别人员集中在一起学习交流、经验分享,有利于安全管理人员素质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二)送培。受疫情影响,各期次培训班报名回执需严格遵守分派指标,参培人员要严格按照报名回执表参加培训。若因未遵守分派指标及报名回执等原因所导致的无法住宿或培训等问题,请参培单位自行负责。
每期培训班第一天为报到、注册时间,请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于每期培训班起始日前3天将报名回执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省煤矿培训中心相关电子邮箱,以便做好教学组织的相关准备及服务工作。送培计划及相关表格见附件1。
(三)报到。参培人员须提交相关资料方可参加培训。
主要负责人及副总工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知识更新培训班须提交以下资料:
1、山东省煤矿培训中心学员登记表2份(须贴有照片);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复印件1份;
4、 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四、培训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第一期至第四期
1、报到地点:山川国际大酒店
报到地址:山东省淄矿北路61号
培训地点:淄矿大学(山东煤炭技术学院)
培训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矿路123号
2、联系方式
王守昆,18663768082;张连瑞,13325202098
(二)第五期至第八期
1、报到及培训地点: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信达酒店
报到及培训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329号
2、联系方式
王守昆,18663768082;赵燕,13964944628
报名回执接收邮箱:sdsmkpxzx@163.com
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培训工作职责,尽快将2020年第四季度培训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所辖煤矿,组织并督促所辖煤矿严格按计划做好送培工作,确保应培尽培,杜绝迟训、漏训现象。
附件:1.山东省煤矿培训中心2020年第四季度安全管理人员(副总工)培训计划表.xls
山东省煤矿培训中心
2020年9月21日